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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不再延期!北京5月1日起恢复车驾管业务常态化办理 简讯
来源:智慧南法信     时间:2023-04-25 10:21:28

近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出提醒:此前疫情期间,为便利广大市民群众办理车驾管业务而推出的“延期办”“容缺办”措施,将于4月30日停止实施,请驾驶员抓紧办理相关业务。5月1日起将全面恢复车驾管业务常态化办理,对于逾期未换证、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检验等原因,导致驾驶证或机动车可能被注销的,不再延长期限。


(资料图片)

自5月1日起:

对于车辆逾期未检验的,不再延长检验期限,应按规定时限办理检验业务; 对于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或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预选号牌号码的,不再延长使用期限,群众应当于4月30日前使用; 对于已购买电动自行车未办理注册登记的,需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 登记申请表、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凭证和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等材料,及时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 对于已办理容缺换领驾驶证的驾驶人,需在4月30日前补交身体条件证明。逾期未补交的,再次办理驾驶证业务时将受限。

补交身体条件证明有三种方式:

一是驾驶人前往本市具有互联网传输数据条件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驾驶人体检,相关数据将传输到系统进行备案;

二是驾驶人可持医疗机构出具的纸质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前往全市任意车管所、车管站现场提交;

三是通过邮寄方式,驾驶人将纸质身体条件证明寄递至北京车驾管网办业务中心(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东路126号C座,联系电话:63972122)。

南法信镇卫生院提示:

卫生院驾驶员体检业务正常开展,可办理驾驶人体检、网上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欢迎广大驾驶员朋友就近到院体检!

体检服务

1、地址:

南法信镇卫生院门诊楼前东侧驾驶员体检诊室

2、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08:00-11:00

下午13:30-16:30

咨询电话:010-69478565

3、体检项目:

身高、视力、听力、辨色力及四肢、躯干、颈部运动能力。

温馨提醒

1.初次申请驾驶证者体检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

2.驾驶证期满更换、年审、增驾者要携带身份证、驾驶证原件;

3.持有C5的残疾人驾照换证人士需要去相关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卫生院不提供体检服务。

来源 | 南法信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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