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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绿豆糕大爷不慎翻车 到底是什么情况?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3-04-30 14:01:51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月26日,根据山东高法微信公众号消息,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张超(曾用名张志超)申请国家赔偿一案,依法向赔偿请求人张超支付赔偿金332万。

▲2020年1月13日,张志超在被羁押了5449天后宣判无罪,走出法院张炎良 摄当日,红星新闻记者也从张志超案代理律师李逊处得知这一最新消息张志超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这个案子结束后他会彻底重新开始,也将把这笔钱交给母亲。

李逊介绍,张志超所获得的约332万国家赔偿,包括张志超被羁押5449天的人身自由赔偿金为188.9万元和精神损害赔偿141.6万余元此外,还有当年张志超被判无期时,法院从其家里划扣的5500元去年6月1日,张志超向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提出国家赔偿申请,申请赔偿的金额为788.9万余元,其中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88.9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600万元。

1月26日上午,张志超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自己在上班的路上,也是刚刚得到获得了国家赔偿金的消息他表示,感谢律师、媒体以及社会各界方方面面的好心人这么多年对自己的关心和支持这个案子结束后彻底重新开始,安心工作。

他表示将会把这笔钱交给母亲

▲国家赔偿决定书据临沂中院2021年1月26日通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临沂中院充分听取了张超及其委托代理律师的意见,双方进行多次协商,就赔偿相关事项达成一致,临沂中院依法作出赔偿决定赔偿金综合考虑了张超被限制人身自由及精神损害的具体情况、本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05年1月10日清晨,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一名女生在校突然失踪一个月后,该女生的遗体在学校一男生厕所被发现经临沭县公安局侦查,认定该校时年不满16岁的高一学生张志超强奸杀人2006年3月,张志超以强奸罪被判无期徒刑。

2011年,沉默6年的张志超在与母亲马玉萍的一次会见中突然开口喊冤,请求母亲为其找律师申诉代理律师们调查发现,侦查机关未曾就尸检和警方认定的作案现场中的表皮细胞、毛发、指纹等进行提取和鉴定,该案还存在关键证据缺失、作案时间地点存疑、有利证据被隐匿、口供矛盾等诸多疑点。

例如,张志超供述的受害人衣服颜色与实际颜色不一样等随后,马玉萍开始四处奔走,走上了为儿子申诉的漫漫之路该案自2017年11月16日被最高法决定再审后,经过6次延期2019年12月5日,该案在山东淄博中院开庭。

庭审过程中,检方提出疑罪从无,但法院未当庭宣判2020年1月1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志超案”再审宣判,宣告张志超无罪(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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